本文件规定了金属结构船用起重机制造的一般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船用起重机:--安装在船上用于在港口条件下装卸货物或集装箱的甲板起重机;--安装在驳船上或趸船上用于港口条件下作业的浮式起重机或抓斗起重机;--安装在船上(包括浮船坞)用于港口条件下吊运设备或物料等的机舱起重机或物料起重机。注: 其他类型船用起重机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条件下作业的船用起重机:--工作温度低于-20 ℃;--工作温度高于+45 ℃;--海面下起升操作;--多个起重机联合起升作业;--应急救助操作;--岸基货物装卸起重机;--用于起升救生艇、救生筏、舷梯、引航员梯、走道及其操作装置;--救生筏及救助艇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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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提供了处理船舶在卸货时产生的废弃物和货物残留物的方法以及岸上的管理。港口接收设施(PRFs)的提供、运营和使用具有内在联系,本标准涉及PRFs的设计及运营和管理。本标准设计用于现有的PRFs的港口和码头,旨在改进其系统;还可用于正在开发PRFs的新港口和码头。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缔约方作为港口国有责任确保其港口和码头提供的港口接收设施(PRFs)足够满足船舶要求,不会由此引起不当延误。除了接收设施的要求之外,MARPOL不会限制在港口和码头卸载废弃物和货物残留物的船舶的管理,但港口和码头可能需要考虑国家、地区和地方法规。当这些法规可能超出MARPOL的范围时,国际海事组织(IMO)会对在港口和码头卸载废弃物和货物残留物的船舶管理的必要性进行识别,使其作为环境保护完善管理措施的一部分,避免、减小和消除由船舶造成的污染。
本标准适用于在港口和码头接收船舶产生的MARPOL规定的废弃物和货物残留物的管理,包括制定港口废弃物管理计划(PWMP)、PWMP实施和PRF操作过程中应考虑的各种规则和事项。PRF的任何操作应由PWMP中的规则和程序予以确定。PRF操作程序与制定PWMP应紧密结合在一起。
本标准在以下方面规定了相关规则和事项:
——港口废弃物管理策略的制定;
——PRF的设计和操作;
——PWMP的制定、实施和贯彻;
——PRF的管理和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大小的港口和码头。本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在每个港口PRF的尺寸或位置,但提供了应考虑的相关原则,并可适用于任何尺寸或类型的港口或码头(例如小艇码头、渔港、集装箱码头、油码头、滚装船码头、邮轮码头、渡轮码头、散货或杂货装卸码头、修船或回收利用设施、近海码头等)。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内陆港口、小艇码头和按照地区布置需要配置PRF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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