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quirements of treatment for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Part 2: Electrical appliances containing refrigerants
介绍 | 国家标准计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
项目进度 |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
基础信息 | 计划号:20162494-T-469 |
制修订:制定 | |
项目周期: 24个月 | |
下达日期:2016-12-28 | |
标准类型:环保 | |
中国标准分类号:13.020.01 | |
国际标准分类号:Z01 | |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美国环保协会 |
采标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