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2: For off-vehicle-chargeable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and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介绍 | 国家标准计划《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拟实施日期:2024-07-01 |
项目进度 |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
基础信息 | 计划号:20205237-Q-339 |
制修订:修订 | |
项目周期: 24个月 | |
下达日期:2020-12-24 | |
标准类型: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43.020 | |
国际标准分类号:T08 | |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人运通(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欧洲汽车工业协会(比利时)北京代表处、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采标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