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土方作业和矿山作业中使用的自主和半自主机器(ASAM),以及自主或半自主机器系统(ASAMS)的安全要求。本文件规定了机器及其相关系统和基础设施(包括硬件和软件)的安全准则,并提供了在机器和系统的生命周期中,在指定功能环境下的安全使用指南。本文件还定义了与ASAMS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适用于ISO 6165中定义的土方机械产品以及用于露天或地下的可移动式矿山机械的自主和半自主机器,也适用于工地上使用的其他类型的自主或半自主机器。移动式土方机械和矿山机械及其操作人员、培训人员或机器上乘客的一般安全要求由其他文件(如ISO 20474、ISO 19296)规定。本文件针对按预期用途使用时与ASAMS相关的其他特定危险。本文件不适用于远程控制能力(由ISO 15817规定)或特定功能的自动化特性,除非这些功能被用作ASAMS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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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通过概述矿井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设计和制造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规定了采矿工业的爆炸预防和防护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拟用在矿山井下部分和存在瓦斯和/或可燃性粉尘危险的地面装置部分的Ⅰ类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注: 关于特定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详细信息由相应的专业标准规定。防爆措施的设计和实现,需要可燃性物质(材料)和爆炸性环境的相关安全数据。
本文件规定了对可能导致爆炸的危险情况识别和评定的方法,以及与安全要求相适应的设计和结构措施,通过以下方面实现:
——风险评定;
——风险降低。
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安全,可通过消除危险和/或限定风险来实现,即采取下列方式:
a) 适当的设计(无安全防护装置);
b) 安全防护装置;
c) 使用信息;
d) 任何其他预防措施。
与a)(预防)相应的防爆措施和与b)(防护)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第6章中涉及,与c)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第7章中涉及。与d)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中未涉及。它们在GB/T 15706(在GB/T 15706—2012中为第6章)中涉及。
本文件中规定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不提供所要求的保护等级,除非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在其预期使用的范围内运行,并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任何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这些环境可能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处理、使用或释放的可燃性物质造成,或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周围的可燃性物质和/或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构成材料造成。
由于爆破能释放潜在爆炸性环境,本文件也适用于爆破设备,但炸药和雷管除外。
本文件适用于各个使用阶段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
——规定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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