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 center—Resource utilization—Part 4: Renewable energy factor
介绍 | 国家标准计划《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4部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39(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技术与可持续发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
项目进度 |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
基础信息 | 计划号:20171085-T-469 |
制修订:制定 | |
项目周期: 24个月 | |
下达日期:2017-07-21 | |
标准类型:基础 | |
中国标准分类号:35.020 | |
国际标准分类号:L73 | |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技术委员会: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张家口市宏观经济信息中心、国家电网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茂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计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领智信通节能技术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国家节能中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数据中心分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联合大学、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纳源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贵州财经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维谛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亿安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赛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公司 |
采标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