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17: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utomatically-controlled brachytherapy afterloading equipment
介绍 | 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第2-17部分:自动控制式近距离治疗后装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464(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SC3(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会)执行。拟实施日期:2023-05-01 |
项目进度 |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
基础信息 | 计划号:20162745-Q-464 |
制修订:修订 | |
项目周期: 36个月 | |
下达日期:2017-01-13 | |
标准类型:安全 | |
中国标准分类号:11.040.60 | |
国际标准分类号:C43 | |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技术委员会: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会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备制造厂、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采标情况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17:2013 |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17部分:自动控制式近距离治疗后装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