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

Recovery of traction battery used in electric vehicle—Echelon use—Part 3:Echelon using requirement

制定
介绍 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项目进度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基础信息 计划号:20150671-T-339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2015-08-17
标准类型: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43.020
国际标准分类号:T01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巴特瑞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采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