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2: For off-vehicle-chargeable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and pure electric vehicles
介绍 | 国家标准计划《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拟实施日期:2018-01-01 |
项目进度 |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
基础信息 | 计划号:20140173-Q-339 |
制修订:制定 | |
项目周期: 12个月 | |
下达日期:2014-11-20 | |
标准类型: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43.020 | |
国际标准分类号:T08 | |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采标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