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

Requirement for the declaration of the acoustic output of medical diagnostic ultrasonic equipment

修订
介绍 国家标准计划《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SC2(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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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基础信息 计划号:20065200-Q-464
制修订: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2006-07-05
标准类型: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11.040.50
国际标准分类号:C41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157:1992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