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ermination of certain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Part 5: Cadmium,lead and chromium in polymers and electronics and cadmium and lead in metals by AAS,AFS,ICP-OES and ICP-MS
介绍 | 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5部分:AAS、AFS、ICP-OES和ICP-MS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镉、铅、铬以及金属中镉、铅的含量》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3(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
项目进度 |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
基础信息 | 计划号:20202815-T-469 |
制修订:制定 | |
项目周期: 12个月 | |
下达日期:2020-08-07 | |
标准类型:方法 | |
中国标准分类号:31.020,71.040.50 | |
国际标准分类号:L10 | |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兰州三维大数据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无锡海关机电产品及车辆检测中心、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宇环标准技术有限公司、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采标情况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321-5:2013 |
采标中文名称:电工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5部分:AAS、AFS、ICP-OES和ICP-MS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镉、铅和铬与金属中的镉和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