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Part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electrocardiographic monitoring equipment

制定
介绍 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项目进度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基础信息 计划号:19990172-Q-464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 96个月
下达日期:2005-12-28
标准类型: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11.040.55
国际标准分类号:C39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27:1994
采标中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