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4部分:锌冶炼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44: Zinc smelting enterprise

制定
介绍 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44部分:锌冶炼企业》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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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计划号:20232556-T-610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2023-12-29
标准类型: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13.020.10
国际标准分类号:Z04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丹霞冶炼厂、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新疆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采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