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 acidic electrolyzed water generator
介绍 | 国家标准计划《酸性电解水生成器卫生要求》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
项目进度 |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
基础信息 | 计划号:20191346-Q-361 |
制修订:修订 | |
项目周期: 12个月 | |
下达日期:2019-07-12 | |
标准类型:卫生 | |
中国标准分类号:11.080 | |
国际标准分类号:C50 | |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标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