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 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

Requirements of treatment for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Part 2: Electrical appliances containing refrigerants

制定
介绍 国家标准计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项目进度

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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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批准

发布

基础信息 计划号:20162494-T-469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2016-12-28
标准类型: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13.020.01
国际标准分类号:Z01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美国环保协会
采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