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management—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Self-declared environmental claims(Type II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介绍 | 国家标准计划《环境管理环境标志和声明自我环境声明(II型环境标志)》由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7SC1(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管理体系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实施日期:发布后3个月正式实施 |
项目进度 |
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批准 发布 |
基础信息 | 计划号:20214015-T-469 |
制修订:修订 | |
项目周期: 24个月 | |
下达日期:2021-10-13 | |
标准类型:环保 | |
中国标准分类号:13.020 | |
国际标准分类号:Z00 | |
组织起草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技术委员会: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浙江江山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中城乡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墣锦环境工程(海南)有限公司、北京臻成伟业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采标情况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4021:2016 |
采标中文名称: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 (II型环境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