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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本体及其安全附件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储存介质为液化天然气(LNG),设计温度不低于-196 ℃,公称容积为150 L~500 L,工作压力为0.5 MPa~2.0 MPa可重复充装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境内的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检验检测机构及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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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部分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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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低温液体,设计 温度不低于-196 ℃、单个公称容积不大于500 L,工作压力为0.2 MPa~3.5 MPa,重复充装使用的高真 空夹层结构汽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车用焊接绝热气瓶)的气瓶本体、气瓶组合部件、气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气瓶外接的组件及其连接管路(安全阀排放管除外)的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液化天然气,瓶体为钢质且有真空夹层绝热结构,其公称工作压力为 (0.2~3.5)MPa,公称容积为(150~500)L,设计温度-196 ℃,正常环境温度为(-40~60)℃下使用的汽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包括气瓶本体、附件、安全附件等部件。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天然气车用气瓶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基本要求、内容、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设计温度为不低于 -196℃、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 1.59 MPa 的液化天然气燃料 车用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安装质量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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