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测量系统和测量过程的验证程序,用于判定给定的测量过程能否满足特定测量任务的要求。该判定通过所定义的能力指数(C MS,C MP)或能力比(Q MS,Q MP)与接收准则比较实现。
注:本文件遵循GB/T 27418的技术路线,建立用于评估实际测量过程能力指数的基础性简化规程,涵盖不确定度分量的表述与合成方法。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简单的一维测量过程,且要求确知方法不确定度和规范不确定度均比测量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小。对通过测量来评估过程能力或过程性能的类似情形亦适用。本文件不适用于复杂的几何测量过程,比如依赖多个测量点或多方向同步测量的表面结构纹理及位置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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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离散个体产品的计量序贯抽样检验方案和程序。
本文件中的抽样方案是以生产方风险点和使用方风险点为索引的。因此,这些方案不仅适用于验收抽样,也适用于更一般的对比例的统计假设检验。
本文件提供了检验结果的序贯评价程序。使用该程序,当生产方提供的产品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接收的概率很低,可促使生产方提供批质量更高的产品,同时通过规定劣质批(或过程)的接收概率的上限来保护使用方。
本文件中的抽样方案是基于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设计出来的。
a) 本文件的检验程序适用于离散个体产品的连续系列批,即产品全部由同一生产方同一生产过程提供。在这种情况下,对某一批的抽样相当于过程的抽样。如果有不同的生产方或生产过程,则将本文件分别应用于每个生产方或生产过程。
b) 仅考虑产品的单一质量特性x,该质量特性须用连续尺度度量。
c) 测量误差相对于生产过程标准差可忽略不计(即标准差不超过过程标准差的10%)。
d) 生产过程稳定(处于统计受控状态),质量特性值x的标准差是已知的,且质量特性值x服从正态分布或近似服从正态分布。
注意:本文件中的抽样检验程序不适用于事先对不合格品已筛选过的批。
e) 若合同或标准中规定了产品质量特性的上规范限U,或下规范限L,或同时规定了二者,当且仅当产品被测量的质量特性x满足下列不等式之一时即为合格:
1) x≤U(即,不高于上规范限);
2) x≥L(即,不低于下规范限);
3) L≤x≤U(即,质量特性值介于下规范限与上规范限之间)。
第1)和第2)种情况称为单侧规范限,第3)种情况称为双侧规范限。
如果应用双侧规范限,本文件假定两个规范限对产品的合格与否同等重要,或者假定对两个规范限分别考虑。在第一种情形下,对超出两个规范限的联合不合格品百分数进行控制,这就是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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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能力验证提供者在能力验证计划设计和数据分析时所用的统计方法,并对能力验证计划的参加者和认可机构利用所得数据提出了建议。
本标准给出的方法可用于证明实验室、检验机构和个人给出的测量结果满足特定要求,其能力是可接受的。
本标准适用于能力验证中报告结果为定量结果和定性结果的情形。
注: 本标准中的方法也适用于评估专家观点,专家观点或判断是通过与独立参照值或公议值比较获得。例如,通过检验对能力验证样品进行分类,或通过检验确定能力验证样品是否制备成功,或是否是同一来源,并且对分类结果进行客观比较,本标准的条款也适用于分类(定性)特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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