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钢铁渣处理及综合利用领域的术语和定义、工艺分类与技术规范,并确立从基础能力要求、技术能力评价、管理体系评价、服务效能评价等四个维度对第三方运维服务商的能力的评价方法与等级进行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选择渣处理运营维护服务商与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以及钢铁企业对内部渣处理运维机构开展的自我评价。本文件未涵盖的工艺技术指标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T25824《道路用钢渣》、GB/T204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以及《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等政策要求。当本文件的特定要求与企业及其服务特点不适用时,允许进行删减调整,但不应涉及资源化率、环保排放等核心指标,且应对删减内容及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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