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婚姻与心理咨询和治疗工作伦理,界定了婚姻与家庭咨询和治疗相关的专业名词定义。从事婚姻与家庭咨询和治疗工作的所有专业行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七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教育部等十七部委发布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服务伦理守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心理治疗规范(2013年版)》的相关规定。本文件对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所有从事婚姻与家庭咨询和治疗工作的会员具有约束力。
共 2 条记录,每页 15 条,当前第 1 / 1 页
第一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最末页
|
转到第
页

我的标准
购物车
400-168-0010




对不起,暂未有相关搜索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