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碳减排量和碳积分的核算方法指南。本文件适用于在用营运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仅考虑二氧化碳(CO2)。本文件涉及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骑行过程中(包含租赁点耗电)的CO2排放量核算,每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每次运行进行单独核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骑行过程中不需要消耗燃料,不直接产生的CO2和污染物排放,属于零排放出行方式。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骑行过程中有相应的电力消耗,因此产生少量的CO2排放和的间接污染物。本文件核算涉及的替代出行方式,包括公交、地铁、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6种。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发布的清洁发展机制中指出基准线仅考虑提供机动化等效服务的车辆,步行不符合该定义。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运营管理活动,及辅助用户的用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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