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有效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培养“能服务、会照护、知法律、用标准、懂管理、善交流”的复合型养老服务人才,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顾问等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与管理能力,制定本文件。本文件规定了养老顾问的职业技能要求及培训机构、培训管理、培训评估和合格考核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养老咨询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等从事养老顾问服务的人员培训活动。

我的标准
购物车
400-168-0010




对不起,暂未有相关搜索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