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培养“能服务、会照护、知法律、用标准、懂管理、善交流”的复合型养老服务人才,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家庭养老支持体系,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站站长岗位能力,构建培训规范,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站站长等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与服务管理能力,制定本文件。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养老服务站长的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及培训机构、培训管理、培训评估和合格考试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机构的站长岗位的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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