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规范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获取地震动输入参数和结构响应定量数据,提供震害评估依据,制定本标准1.0.2本规范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的强震动安全监测工作1.0.3强震动安全监测应根据设计烈度、建筑物级别、结构类型和地形地质条件进行布置1.0.4强震动监测应明确重点监测部位及监测项目,并及时分析监测资料1.0.5水工建筑物强震动监测应仪器监测与现场震害检查结合当发生有感地震或地基、自由场记录的峰值加速度大于0.025g时,应对水工建筑物进行震害检查1.0.6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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