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一是根据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黄柏产地环境进行了规范。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黄柏的感官特色、理化指标和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三是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1149-2010《无公害中药材造林技术规程黄柏》和大邑黄柏生产实际,对大邑黄柏的品种、生产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2.试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的检验方法执行。3.检验规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条款并结合大邑实际执行。4.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产品预包装标签按GB7718执行,产品专用标志按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规定执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执行;包装材料按GB/T731和GB/T8964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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