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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MPAS 003-2025 年度粤妆名品遴选规则 现行 发布日期 :  2025-09-02 实施日期 :  2025-09-02

本文件由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提出并组织制定,旨在科学、专业、公正地遴选出年度粤妆名品的入选产品,通过以评促优,在入选产品品牌及企业带动下,提升全省化妆品行业市场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进而推动全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化妆品产业规模和工业产值居全国首位,中小企业占多数。作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0号)的具体举措,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牵头组织开展的广东省优质化妆品(粤妆甄品)评定活动在业界广受关注。由于“粤妆甄品”的评定标准要求高,只有质量控制、市场表现、产品功效和技术创新四个方面综合水平较高的企业能够参与,不能覆盖多数中小企业中市场表现突出、拥有较强创新实力的特色产品。为广泛支持引导广东化妆品企业创优创新,组织制定年度粤妆名品遴选规则,作为开展遴选活动的依据。粤妆名品遴选包括两个遴选类别:国潮名品、创新名品。该规则的指标设置基本思路为,以产品的质量控制水平作为通用指标,对国潮名品、创新名品分别设置专用指标。通用指标分值为40分,专用指标分值均为60分。作为基础要求,通用指标的设置包括产品标准、产品检验、原料安全、产品功效共四个一级指标,覆盖与产品质量、安全、功效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对于国潮名品遴选的专用指标,重点关注品牌影响、市场表现两个一级指标。其中品牌影响主要指产品在同类别或细分市场的销售排名;市场表现则关注产品近三年年均销售表现和用户满意度。对于产品的创新指标,将创新应用,即自主创新及应用效果作为主要指标;此外,关注原料创新和创新获奖两个一级指标。本文件制定过程中,起草组在广东选取不同类型、规模的代表性企业进行了调研,评定指标模型基本能够体现广东多数化妆品的共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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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MPAS 002-2025 粤妆名企评定规则 现行 发布日期 :  2025-09-02 实施日期 :  2025-09-02

本文件由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提出并组织制定,旨在科学、专业、公正地评选出广东省化妆品行业的优秀企业,通过以评促优,在优秀企业带动下,提升全省化妆品产业整体竞争力,进而推动全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中,有的企业兼有品牌运营、制造和研发能力,有的则以承接委托加工(OEM)、设计代工(ODM)业务为主。对于化妆品企业而言,品牌、制造和研发,是与产品的竞争力直接相关的三个核心业务板块,对品牌、制造和研发能力的评价,符合产业链分工的实际,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粤妆名企的评定分为品牌名企、制造名企、研发名企三个子项,企业可根据自身优势申请一个、两个或三个子项。在指标体系设计上,分为通用指标和专用指标,其中通用指标适用于三个子项的评定,专用指标分别适用于品牌名企、制造名企、研发名企的评定。企业得分计算公式为:通用指标得分+专用指标得分。申报两个以上子项的企业,专用指标得分为各个子项专用指标得分的平均分。通用指标包括企业管理力、市场竞争力、本地影响力和行业领导力共四个一级指标;专用指标方面,品牌名企包括渠道优势、品牌推广和品牌实力共三个一级指标;制造名企包括企业规模、标准化、数字化、检验体系和原料控制共五个一级指标;研发名企包括研发团队、研发平台、技术成果、市场转化共四个一级指标。在各一级指标下设置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置若干评分项。在制定过程中,起草组选取了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进行了调研,结合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认为评定指标体系基本能够体现广东优秀化妆品企业的多数共性特征,对产业发展具有积极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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