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整村运营团队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运营流程、岗位能力、社区融合、激励保障、绩效评估、风险防控以及标准化评价与等级认定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或拟开展整村运营的各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整村运营团队(含市场化运营公司、合作社、联合社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行政村基层组织;参与整村运营的外部企业、投资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培训、评价与服务机构。本文件不适用于:单一农业项目、乡村旅游点或民宿集群的局部运营;未涉及整村资源整合与系统化运营的村庄建设与整治项目;未依法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未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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