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订货时针对需方具体要求由紧固件制造者或经销商和/或外部授权代表签发的不同类型紧固件检查文件。
——符合性声明(F2.1);
——试验报告(F2.2、F3.1、F3.2)。
注: “证书”是通用术语,紧固件检查文件使用的术语是“试验报告”。
本标准结合订单、相关标准和/或规定的要求,规定了紧固件检查文件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紧固件成品,如由碳钢与合金钢、不锈钢、有色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造的螺栓、螺钉、螺柱、螺母、垫圈、销和铆钉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或需要其他类型程序的特殊工程应用(如初始样品)。
附录A给出检查文件示例。附录B给出在紧固件检查文件中代码识别系统示例。
定价: 49元 / 折扣价: 42 元 加购物车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以下简称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查的适用性、在室温和高温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 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a) 由奥氏体不锈钢(固溶状态和冷作硬化状态)、马氏体不锈钢或沉淀硬化不锈钢制造的;
b) 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 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M8×1~M64×4;
d) 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e) 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本文件不适用于紧定螺钉及类似的不受拉力的螺纹紧固件(见GB/T 3098.3)。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可焊接性;
——耐腐蚀性;
——耐剪切应力;
——扭矩夹紧力性能;
——耐疲劳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 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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