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安装有夹头用带柄磨头、锉刀、小型钢丝刷以及其他安装在柄上的附件进行磨削和表面成形处理以及倒角的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以下称为“模具用砂轮机”)的安全要求。模具用砂轮机
可以由压缩空气、液压油或内燃机驱动,在使用或不使用悬挂装置(例如平衡装置)的情况下,供一名操作者在单手或双手扶持下使用。
注1: 本文件出版时,尚无获悉有内燃驱动的模具用砂轮机。一旦确认存在这类动力工具,将对本文件进行修订,将其纳入。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产品:
——角式模具用砂轮机;
——往复式锉刀;
——回转式锉刀;
——直线式模具用砂轮机。
注2: 模具用砂轮机的实例见附录B。
注3: ISO 11148-7 涵盖了使用带螺纹旋入的锥形和塞子磨头的不带夹头的砂轮机。
本文件涉及除潜在易爆炸环境中使用模具用砂轮机之外,在预期使用和制造厂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条件下使用工具时的所有值得注意的危险、危险情况或危险事件。
注4: EN 13463-1 给出了潜在易爆环境使用非电类设备的要求。
定价: 55元 / 折扣价: 47 元 加购物车
本文件规定了手持式动力驱动往复式锯、抛光机和锉刀以及摆式或回转式锯手柄部位手传振动测量的试验方法,确定了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操作机器时手柄握持部位振动大小的型式检验程序。其测得的结果用来比较相同型式不同型号机器的振动量。
本文件适用于以压缩空气或其他动力驱动的安装有锉刀和抛光工具进行表面修整的往复式锉,用来锯开板材、医用石膏或木材的锯,或者是安装有适用于锯开各种材料锯条的锯,以及主要用来切割金属和复合材料的小圆盘式锯(见第5章)。
本文件不适用于通常用一只手放在锉刀刀具上的锉刀,也不适用于锯切木头的大圆盘式锯。
注: 为避免混淆“动力工具”和“插入工具”,本文件通篇采用“机器”代替“动力工具”。
定价: 54元 / 折扣价: 46 元 加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