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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高效能旋转曝气机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测试方法、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水体复氧时所使用的由电动机驱动的立轴式、卧轴式和自吸叶轮式旋转曝气机。
定价: 24元 / 折扣价: 21 元 加购物车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或苦咸水淡化用膜蒸馏装置的型号、要求、检查与试验、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或苦咸水淡化用膜蒸馏装置,其他应用领域或其他类型的膜蒸馏装置可参考执行。
定价: 31元 / 折扣价: 27 元 加购物车
本标准描述了低温双循环余热回收利用装置性能测试方法,包括术语和定义、符号、测试规定、测试准备、测试、测试数据整理和测试报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低温双循环余热回收利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性能测试,其他同类装置的性能测试可参照执行。
定价: 38元 / 折扣价: 33 元 加购物车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的产品类型、组成和标记,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及安装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冶金、建材行业电除尘器,其他行业电除尘器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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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229 的本部分规定了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工艺系统、技术性能要求、检验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钙基吸收剂的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烟气脱硫设备,燃气、燃油、垃圾和生物质燃烧以及冶金、建材等工业炉窑的尾部装设的干法/半干法烟气脱硫设备也可以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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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229的本部分规定了燃煤烟气海水脱硫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工艺系统、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燃煤火电厂锅炉或供热锅炉同期建设或已建锅炉海水脱硫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其他行业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尾气处理适合采用烟气海水脱硫措施时可以参考执行。
本标准界定了除尘器的术语,包括基本术语、惯性除尘器术语、过滤式除尘器术语、湿式除尘器术语、电除尘器术语和复合除尘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除尘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通风和空气调节领域的空气过滤器及家用吸尘器。
定价: 54元 / 折扣价: 46 元 加购物车
本标准规定了竖轴表面曝气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污水处理中使用的竖轴表面曝气机(以下简称“表曝机”)。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回收装置的分类与命名、总则、使用条件、设计、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随机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储油库、加油站、油码头等场所排放的汽油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其他油品的油气回收装置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定义、适用范围、工艺系统、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锅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需采用的技术装备。燃气、燃油、垃圾和生物质燃烧以及冶金化工行业的尾气需要采用SCR烟气脱硝技术装备时可以参考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脱硝装备运行效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电站锅炉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SNCRSCR脱硝装备运行效果的评价。其他领域烟气脱硝装备运行效果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垃圾收集装置设置的总体要求、设计要求、布设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居民区、办公区、餐饮区、经营区以及其他区域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的设置和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城市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收集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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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印染废水膜法集成装备(以下简称“集成装备”)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印染废水经物化和生化处理后进行中水回用和盐水回用的膜法集成装备的生产、科研、检验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处理容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运行与维护、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的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0.1 MPa的污水处理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污水处理成套工程范围内的管路系统和采用砖砌或混凝土浇注而成的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监控设备和污水处理通用设备(如格栅、泵、风机、滤料、填料、曝气器、搅拌机、压滤机、刮/吸泥机等)。
本标准规定了中水再生利用装置(以下简称“中水装置”)的分类、工艺组合、通用要求、选型、检验及验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镇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等为再生利用目标的中水再生利用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集中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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