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通用定义、使用条件、结构要求、技术特性和验证要求。
注:本文件中,术语成套设备(见3.1.1)是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为了确定成套设备的符合性,IEC 61439-2及以后的相关部分的要求与引用本文件的要求一起适用。对于IEC 61439-3及以后未涉及的成套设备,IEC 61439-2适用。
本文件仅适用于符合下述相关的成套设备标准要求的成套设备:
——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成套设备;
——为进线电源的标称频率不超过1 000 Hz而设计的成套设备;
——拟用于户内和户外的成套设备;
——带外壳或不带外壳的固定式或移动式成套设备;
——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能消耗的设备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符合各自相关产品标准的单独的器件及整装的元件,诸如电机起动器、熔断器式开关、电力电子转换器系统和设备(PECS)、开关电源(SMPS)、不间断电源(UPS)、基本传动模块(BDM),成套传动模块(CDM),调速电气传动系统(PDS),和其他电子设备。本文件描述了器件和整装元件集成到成套设备或集成到空壳体并组成成套设备。
对于一些涉及,例如爆炸性环境,功能安全的应用,除了IEC 61439(所有部分)规定的要求外,可能需要遵守其他标准或法规的要求。
定价: 150元 / 折扣价: 128 元 加购物车
本文件规定了成套电力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本文件简称“PSC-成套设备”,见3.1.101)的特定要求如下:
——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成套设备;
——进线端的额定频率不超过1 000 Hz的成套设备;
注1:频率超过1 kHz被认为是高频,需要同时参考绝缘配合的附加要求,参见GB/T 16935.1—2008的5.3.3.2.5。
——户内和户外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
——带外壳或不带外壳的固定式或移动式成套设备;
——打算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能消耗和数据处理的设备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
——那些为特殊使用条件而设计的成套设备,如船舶、机车车辆使用的成套设备,只要它们符合有关的特定要求。
注2:IEC 60092-302-2包含了对船用成套设备的补充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那些应用于光伏设计中的成套设备(PVA),PVA的特性、特定的使用条件和要求见附录DD、附录EE和附录FF。
本文件提供了作为机器电气设备的一部分使用,和可能适用于除IEC 60204-1给出的要求外的PSC-成套设备的补充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那些一次性设计、制造和验证或完全标准化批量制造的成套设备。
进行生产和/或组装的可能不是初始制造商(见GB/T 7251.1—2023的3.10.1)。
本文件不适用于单独的器件,如断路器、熔断器式开关;也不适用于整装的元件,如电机起动器、电力电子转换器系统和设备(PECS)、开关电源(SMPS)、不间断电源(UPS)、基本传动模块(BDM)、成套传动模块(CDM)、调速电气传动系统(PDS)、独立储能系统(电池和电容器系统)和其他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电子设备。本文件介绍了它们如何集成到PSC-成套设备或作为PSC-成套设备一部分的空外壳。
在爆炸性环境、功能安全的场合,除IEC
定价: 76元 / 折扣价: 65 元 加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