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厂装配的、额定电压为3.6 kV~40.5 kV、户内或户外安装的、频率为50 Hz及以下的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各项技术要求。外壳内可能装有固定式或可移开式的元件,并可能充有绝缘和/或开断用流体(液体或气体)。
注1: 本标准主要是针对三相系统,但也可用于单相或两相系统。根据以下几点,本标准将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划分为若干类。
--维修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时,电网运行的连续性;
--设备维修的需要和方便性。
注2: 设备的安全性取决于产品的设计、使用、调整、配合、安装和运行。
对于具有充气隔室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设计压力不超过0.3 MPa(相对压力)时本标准适用。
注3: 设计压力超过0.3 MPa (相对压力)的充气隔室应按GB 7674 进行设计和试验。
特殊用途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例如用于易燃性气体、矿井中或船舶上,可能需要增加相应的技术要求。
装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各元件应按照各自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试验。考虑到各个元件在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安装情况,本标准对单个元件的标准作了补充。
本标准不排除在同一外壳中使用其他设备,此时应考虑设备对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造成的影响。
注4: 具有绝缘外壳的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按IEC 60466:1987的规定;
注5: 额定电压40.5 kV以上的空气绝缘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如果满足GB/T 11022-1999规定的绝缘水平,本标准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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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充有压缩的干燥空气、惰性气体如六氟化硫或氮气或这些气体的混合气体的户外、户内安装的高压开关设备的铝合金外壳的设计、制造和工艺、检验和试验、认证和标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充有压缩的干燥空气、惰性气体如六氟化硫或氮气或这些气体的混合气体的户外、户内安装的高压开关设备的铝合金外壳,气体主要用于绝缘和/或灭弧,高压开关设备的额定电压:
——3.6 kV~40.5 kV且充气隔室的设计压力大于0.3 MPa(20 ℃时表压);
——72.5 kV及以上。
电器设备外壳包含的部件不仅仅局限于下列部件:
——断路器;
——负荷开关;
——隔离开关;
——接地开关;
——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
——避雷器;
——母线及连接件;
——刚性气体绝缘输电线路。
还包括承压部件,如外壳带电的开关设备的灭弧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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