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营服务、管理要求、数智化、绿色低碳、评价、投诉处理与改进。(一)基本要求主要对园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产业定位、运营、环境、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等要求做出规定。(二)运营服务本章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高质量运营需要对产业园日常运营管理及服务提出了要求,包括总体要求、集中登记地服务、信息服务、咨询代理、物业服务、政策提供、人力资源、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社会服务和培训服务共12个方面。(三)管理要求主要对园区日常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和安全与应急管理等方面做出要求。(四)数智化本章节根据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及未来发展方向需要,对产业园区数智化发展提出了要求,包括信息化和数字化2个方面。(五)绿色低碳本章节按照国家对环境保护及“双碳”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产业园绿色低碳运营提出了要求,共7条。(六)评价、投诉处理与改进本章节参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产业园内部开展运营工作绩效评价提出了要求,包括评价、投诉处理、改进3个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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