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围绕桥面无伸缩缝桥梁的设计、施工、验收与养护制定统一技术要求,适用于上海地区公路与城市道路中小跨径桥梁的新建及无缝化改建,核心是通过取消桥面伸缩装置提升行车舒适性与结构耐久性。规程明确了整体式与半整体式两类无缝桥的核心定义与结构体系差异,整体式桥梁上部结构与桥台、台后搭板整体连接变形一致,半整体式上部仅与搭板相连、与桥台分离变形不同,改建工程优先采用半整体式体系。总体设计对桥梁适用跨径、斜交角度作出控制要求,上部结构可采用连续或简支桥面连续形式,下部结构需适配纵向变形需求,台后需设置与主梁相连的搭板,并采用轻质填料减少路基沉降,同时做好排水与路面抗裂处理。结构设计采用极限状态法,重点计算温度作用、台后土体摩阻力与土压力,按不同体系与受力工况合理选取参数并进行作用效应组合。构造设计聚焦桥台、桥墩、搭板端部及既有桥改建关键节点,强调连接构造的可靠性与变形适应性,多处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提升节点韧性。施工环节对新建桥梁的连接段浇筑、台后回填、搭板施工提出精细要求,改建工程需先评定桥梁技术状况,解除原有约束后实施连接改造,验收按对应行业与地方标准执行,重点核查连接段、排水系统与搭板施工质量。养护工作需建立电子档案,重点检查连接部位、搭板端部、台后沉降与排水系统,按病害程度开展预防养护与针对性维修,保障无缝桥长期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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