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安装和维修阶段启动和控制风力发电机(WTG)组件从供应商到安装地点物流的报文内容和格式。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参与生产、运输、储存和安装WTG零件及相关组件的组织。本标准不适用于变电站。本标准中描述的报文仅涵盖物流运营方面。因此,本标准仅涉及整个信息流的部分内容。本标准未规定适用于信息技术(IT)产品的技术实现。本标准提供了基于物品电子代码信息系统(EPCIS)标准的方法,并对该方法使用EPCIS标准提供的扩展机制交换海上风能供应链信息进行说明。本标准旨在规范关键物流信息的交换。本标准规定了海上供应链参与方的基本信息需求,并定义了通过EPCIS交换该信息的机制。因为不同海上供应链的高度专业化,参与方交换信息可根据个别需求建立个性化机制。低层可扩展EPCIS概念允许终端用户和行业联盟扩展和改进信息交换。这些扩展可能超出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基本信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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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为海上风电场港口与海上作业的规划和工程实施提供了全面要求和指导,包括与此类作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和工作,例如,对执行港口与海上作业的部件、系统、设备和程序进行的分析与设计,以及为安全执行这些作业而制定的方法或程序。
本文件旨在为海上风电场所有相关的港口与海上作业提供全面的信息,包括装载、海上运输、安装、海上调试、运营和维护、部件更换、维修作业以及海上风电场退役拆卸或重新部署等。
本文件适用如下海上结构物的港口与海上作业,包括:
——钢结构基础;
——混凝土重力基础结构;
——高桩钢基础或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基础;
——海底模板或类似的临时结构、临时辅助安装设备;
——钢质或混合材料塔筒、风力涡轮机发电机的机舱和叶片;
——系泊于海床上的涡轮机;
——用于海上升压站或海上起居平台的自升式海上装置;
——船舶从码头或海岸进行的下水作业系统;
——风电场内的阵列电缆以及将风电场连接到电网的输出电缆。
本文件亦适用于对现有结构物的改造,例如安装额外部件、更换部件或退役拆卸,以及在风电场运营寿命周内与技术维修相关的海上作业。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作业:
——建造活动,例如未面临海洋环境的岸上预装配场地;
——岸上公路运输;
——潜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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