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描述了评定完整(即未破损)艇的稳性和浮性的方法,也包括评定易灌水下沉艇的浮性的方法。
利用本文件对稳性和浮性进行评估,能为每一艘艇划定与其设计载荷和最大载荷相适应的设计类别(C或D)。
本文件适用于艇体长度小于6 m的以人力或机械动力推进的艇的稳性和浮性的评定与分类,但可居住多体帆艇除外。设有全甲板和符合ISO 11812要求的快速泄水艉舱的艇体长度小于6 m的艇,能选择按ISO 12217-1或 ISO 12217-2进行评定。在这种情况下,能指定选用更高的设计类别。
本文件包括对可居住的多体艇翻转敏感性的评估、可行的逃生方式的定义和翻转浮性的要求。
本文件不包括:
——ISO 6185所涉及的充气艇和刚性充气艇,ISO 6185中对ISO 12217系列特定条款的引用除外;
——ISO 13590所涉及的水上摩托艇和其他类似动力艇;
——水上玩具;
——独木舟和皮艇;
——平底船和脚踏船;
——帆船冲浪板;
——冲浪板,包括动力冲浪板;
——不在排水模式下航行时的水翼艇、翼稳定艇和气垫船;
——潜水器。
注: 排水模式指艇仅由静水力支撑。
本文件未考虑或未评估拖航、捕鱼、挖泥或起重作业对稳性的影响,此类情况需另作考虑(如果适用)。
定价: 124元 / 折扣价: 106 元 加购物车
GB/T 20897的本部分规定了船长LH在8 m~24 m之间的,发动机额定功率在15 kW及以上的刚性充气艇(RIBs)的设计、材料、制造和试验的最低安全要求。
GB/T 20897的本部分适用于拟在-20 ℃~+60 ℃环境温度范围内航行的Ⅸ和Ⅹ型的刚性充气艇,如下:
——Ⅸ型:安装有覆盖左右舷侧85%以上的浮力筒,适用于沿海与遮蔽水域、最高到6级蒲氏风与2 m有义波高(设计类别C与D),发动机额定功率在15 kW及以上的,船长在8 m~24 m之间的动力充气艇;
——Ⅹ型:安装有覆盖左右舷侧85%以上的浮力筒,适用于最高到8级蒲氏风与4 m有义波高(设计类别B)水域,发动机额定功率在75 kW及以上的,船长在8 m~24 m之间的动力充气艇。
注1: Ⅸ型与Ⅹ型艇的总布置图见附录A与附录B。
注2:对于额定功率不大于4.5 kW的艇,见GB/T 20897.1。对于额定功率4.5 kW~15 kW的艇,见GB/T 20897.2。对于船长小于8 m且额定功率不小于15 kW的艇,见GB/T 20897.3。〖JP〗
除上述类型及Ⅸ与Ⅹ型以外的艇,不在本系列标准的范围中。
注3: 对于船长超过8 m的充气艇,建议使用GB/T 20897.3的要求。
定价: 56元 / 折扣价: 48 元 加购物车
本文件描述了评定完整(即未破损)艇体长度不小于6 m的非帆艇的稳性和浮性的方法,也包括评定易灌水下沉艇浮性的方法。
利用本文件对稳性和浮性进行评估,为每一艘艇划定与其设计载荷和最大载荷相适应的设计类别(A、B、C或D)。
本文件适用于艇体长度为6 m~24 m的主要以人力或机械动力推进的艇的稳性和浮性的评定与分类。本文件也适用于艇体长度小于6m 的艇的稳性和浮性的评定与分类,如果其未达到ISO 12217-3中所规定的设计类别,且其设有甲板并具有符合ISO 11812要求的快速泄水的凹体。
本文件包括对可居住的多体艇翻转敏感性的评估、可行的逃生方式的定义和翻转浮性的要求。
本文件不包括:
———ISO6185所涉及的充气艇和刚性充气艇,ISO6185中对ISO12217特定条款的引用除外;
———ISO13590所涉及的水上摩托艇和其他类似动力艇;
———平底船和脚踏船;
———帆船冲浪板;
———冲浪板,包括动力冲浪板;
———不在排水模式航行时的水翼艇和气垫船;
———潜水器。
注:排水模式指艇仅由静水力支撑。
本文件未考虑或未评估拖航、捕鱼、挖泥或起重作业对稳性的影响,此类情况需另行考虑(如果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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