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用于确定和检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发出噪声的明示值的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IEC 60704-1和 IEC 60704-2覆盖的所有种类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本文件适用于依据相同技术规范(以系列、批次、类型)批量生产,并且在标签上具有相同噪声明示值的器具。
本文件认为术语“明示”包括向器具的潜在使用者(消费者)提供噪声值信息的所有方式,包括标签、指南、广告、商业和技术信息文件等。
本文件认为对于大规模生产的器具,同一类型(批次)的产品具有相同的明示值。
本文件通过调查一个仅有3台器具的样本规定一种用于检验明示值的简单的统计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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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电灶、烤箱、蒸箱和烤架的性能测试方法。
本文件所涉及的烤箱可具有或不具有微波功能。
制造商宜明确器具的主要烹饪功能——微波功能或加热。宜根据现有的方法对主要烹饪功能进行能耗测量。如果使用说明中声明主要烹饪功能为微波功能,则采用IEC 60705进行能耗测量。如果声明的主要烹饪功能为加热,则采用本文件进行能耗测量。
如果制造商未声明主要功能,则宜尽可能地测量微波功能和加热的性能。
注1:对于负载加热的能耗和时间的测量(见7.4),不适用于:
——微波组合功能;
——带有往复式托盘或转盘的烤箱;
——小型腔体烤箱;
——不带可调温度控制的烤箱;
——3.12~3.14中的定义以外的加热功能;
——只有单独的蒸汽功能的器具(3.15)。
注2:本文件不适用于:
——微波炉(IEC 60705);
——用于煮、烤、蒸及类似用途的便携式器具(IEC 61817)。
本文件规定了这些器具用户感兴趣的主要性能特征,并指定了这些特征的测量方法。
本文件未指定性能的分类或等级排序。
注3:本文件中规定的一些试验不视为具有可重复性,因为不同实验室得出的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这些试验仅用作比较试验。[ZK)]
注4:本文件不涉及安全要求(IEC 60335-2-6和IEC 60335-2-9)。
注5:本文件所述的器具可以是嵌入安装或放置在工作台面上或地面上。
注6:关于烧烤和蒸汽功能,没有可用的能耗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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