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儿童呵护用品的通用安全要求,描述了相应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或明显预定供48个月及以下儿童,用于辅助其坐稳、沐浴、普通护理、睡眠、承载和幼儿保护等作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附录A中表A.1的产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儿童药品;
——儿童化妆品;
——儿童食品;
——公共场所使用的儿童活动玩具、体育设施和教学用具;
——儿童骑行类用品:儿童三轮车、儿童自行车等;
——儿童纺织品类,如儿童服装、儿童背带、儿童睡袋、床上用品等;
——儿童餐具及喂食器具、奶瓶;
——家用的儿童游乐、体育设施和教学用具;
——婴幼儿用儿童家具类产品;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一次性使用的产品。
定价: 70元 / 折扣价: 60 元 加购物车
本文件规定了在所有玩具上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的类别及某些可能接触小型火源的玩具的易燃性能要求。
本文件第5章所述的测试方法适用于在特定的测试条件下测试玩具或材料的易燃性能,其测试结果不能被用以确定这些玩具或材料在接近其他火源时完全没有潜在的火灾危险。
本文件包括与所有玩具易燃性能有关的一般要求及对下列被认为最易着火的玩具的具体要求和测试方法。
——头戴玩具:用毛绒等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或飘拂物;面具;头巾、头戴饰品等,但不包括不带装饰物的纸质和纸板制成的帽子(见附录A中A.3)。
——玩具化装服饰和供儿童玩耍时所穿着的玩具(见A.4)。
——由纺织品和/或聚酯薄膜和织物制成供儿童进入的玩具(见A.5)。
——软体填充玩具(见A.6)。
电玩具阻燃性能的补充要求按GB/T 19865规定执行。
注1: 很少有关于玩具易燃性的危害的事故数据。
注2: 本文件的背景和基本原理见附录A。
定价: 68元 / 折扣价: 58 元 加购物车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中可使用的特定物质和混合物及其最大用量或浓度(适用时),以及该类实验玩具的标注、内容物清单、使用说明、护目器和用于实验的设备的要求。
物质和混合物是指:
——根据GB 30000(所有部分)分类为危险品的化学物质;
——未被GB 30000(所有部分)分类为危险品,但过量使用可能损害儿童健康的物质和混合物;
——其他与实验玩具一起提供的化学物质和混合物。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包括化学实验玩具、晶体生长实验玩具、二氧化碳生成实验玩具和附加装置。
本文件不适用于组合套装,例如化学实验玩具和晶体生长实验玩具的组合套装,见附录A中A.1。
其他特定的化学玩具要求在GB/T 6675.13中进行规定。
定价: 54元 / 折扣价: 46 元 加购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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