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团体标准详细规定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资源配置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需求导向、优化整合、动态适应和保护创新;明确了资源要素构成,涵盖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并具体阐述了按服务流程、区域需求及企业规模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同时,标准还建立了服务效能的评估体系,包括服务满意度、服务产出和服务效率等评估指标,以及数据采集、量化评估和定性评估等方法。此外,标准还提出了服务效能的提升措施,如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服务协同创新等,旨在通过全面规范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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