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求5.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5.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要求检测方法性状具有本品应有的性状随机取50g被测样品,将样品倒入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用鼻嗅其气味,用口尝其滋味,放入清水中检查有无外来杂质色泽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气、滋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气、滋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5.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50(未干燥的产品)GB5009.320(干燥的产品)灰分,g/100g≤10.0GB5009.4*铅(以Pb计),mg/kg≤0.28(未干燥的产品)0.7(干燥的产品)GB5009.12注:*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的规定。5.4微生物限量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4789.3霉菌,CFU/g≤50GB4789.15沙门氏菌,/25g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4789.10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5.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5.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7其他要求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食药物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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