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描述了测定生橡胶、混炼胶或硫化橡胶灰分的三种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GB/T 5576 中描述的M、N、O、R 和U 类的生橡胶、混炼胶或硫化橡胶,除下列限制以外:
——方法A 不适用于测定含氯、溴或碘的混炼胶或硫化橡胶;
——方法B 适用于测定含有氯、溴或碘的混炼胶或硫化橡胶,但不适用于未混炼橡胶;
——方法C 适用于测定不含氯、溴或碘的生橡胶、天然橡胶的混炼胶或硫化橡胶,测定时用无灰滤纸包裹。
在所有情况下,三种方法不一定能得到相同的结果。
本文件不包括解释因混炼胶或硫化橡胶中无机配合剂而产生的灰分。这是分析工作者的责任,他们需了解各种橡胶配合剂在高温下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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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要求、种类、条件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机车、客车、货车、动力分散电动车组(以下简称“动车组”)、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市域铁路和城轨交通”)车辆,其他车型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自轮运转车辆,如轨道车、铁路救援起重机、铺轨机和架桥机(组)车辆、接触网作业车、大型养路机械等。
注1:根据机车车辆类型(如机车、客车、货车、动车组、市域铁路和城轨交通车辆等)确定本文件的适用部分。
注2:本文件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用于建造和维修铁路基础设施的有轨车辆、公路车辆和铁路机车车辆。
注3:本文件不涉及机车车辆组装前的部件或设备所进行的试验。
如果适用,本文件用于下列方面:
——安装在机车车辆上作辅助用途的发电机组;
——无轨电车或类似机车车辆用电传动系统;
——带有非电力牵引系统的机车车辆的控制和辅助设备;
——由不使用轮轨黏着的系统引导、悬浮或电驱动的机车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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