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给出了政务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指南以及相应的成熟度等级,定义了数据战略、数据治理、数据汇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质量、数据标准和数据生存周期等8个能力域,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数据管理者、工作人员等开展数据管理能力建设确立了行为规范和边界。标准核心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对政务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进行评估。二是从成熟度等级、成熟度组成、成熟度评价等3个方面,给出了政务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三是从政务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要求满足程度与得分对应、构造及权重分值等两个方面明确政务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及等级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