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压缩天然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防护、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或25MPa、公称容积大于等于30L且不大于450L、工作温度不低于-40℃且不高于65℃、固定在机动车辆上用于盛装天然气燃料的可重复充装气瓶。本文件在参考T/CATSI02007—2020《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基础上,修改采用ISO11439:2013《Gascylinders—Highpressurecylindersfortheon-boardstorageofnaturalgasasafuelforautomotivevehicles》及ISO11439:2013Amendment1:2021制定的。本文件规定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性能指标与ISO11439:2013相协调,部分技术要求与T/CATSI02007—2020《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相一致。本文件与ISO11439:2013及Amendment1:2021相比较,存在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已在附录F给出。
为确保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安全使用,本团体标准规定了用于气瓶气密性试验的氦泄漏检测方法。本团体标准参考NB/T47013.8-2016《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8部分:泄漏检测》、GB/T15823-2009《无损检测氦泄漏检测方法》及JISZ2331-2006《氦泄漏试验方法》制定。其中氦泄漏试验方法参考JISZ2331-2006,规定了用于气瓶气密性试验的氦泄漏检测方法包括加压累积法和真空舱法。考虑到满足制造厂和检验机构生产和检验节拍的要求,规定气瓶制造厂和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可采用加压累积法或真空舱法;因为真空舱法精度更高,规定气瓶型式试验机构应采用真空舱法。本标准适用于车用储氢系统的氢气循环试验和渗透试验,具体包括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5MPa(表压)的车用氢气瓶的氢气循环试验及常温渗透试验,以及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70MPa的车用氢气瓶的使用性能试验中的常温和极限温度气压循环试验及极限温度渗透试验;不适用于内装填料的吸附储氢气瓶;站用压缩氢气储氢系统等可参照执行。
纤维缠绕复合气瓶由于其使用特点,长期处于交变载荷作用之下,属于全复合材料的疲劳高压容器,疲劳损伤是影响气瓶安全使用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复合材料疲劳断裂过程在宏观形貌上没有明显的变形,给疲劳损伤的发现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必须采用无损检测技术对复合材料气瓶缺陷进行检测。此方法采用红外热成像技术深入开展复合材料气瓶疲劳损伤定性、定量检测、定位检测以及评价方法研究,并进行实验验证,最终提出一套基于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复合材料气瓶疲劳损伤红外探测方法,并形成团体标准。本团标规定了纤维缠绕复合气瓶红外热成像检测的方法和要求;特别适用于复合气瓶纤维缠绕层的分层、脱粘、蜂窝结构积水、蒙皮锈蚀等类型缺陷的检测。本标准的纤维缠绕复合气瓶热像检测主要指采用热蒸汽激励的主动热像检测,采用其他热激励方式或被动热像检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本标准是在理论分析和试验研究基础上,修改采用ISO19881:2018《Gaseoushydrogen-Landvehiclefuelcontainers》制定的。本标准规定的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性能指标与ISO19881和UNGTR13《Globaltechnicalregulationonhydrogenandfuelcellvehicles》相协调。除对气瓶性能提出要求外,本标准还对气瓶建造过程提出了技术要求,如气瓶塑料内胆与氢气相容性评定方法、气瓶塑料内胆焊接工艺评定和无损检测方法、气瓶气密性氦泄漏检测方法、气瓶用密封件性能试验方法等。本标准与ISO19881:2018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附录H给出了主要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气瓶安全标准化与信息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局、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沈阳斯林达安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华南氢安全促进中心、北京海德利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浙江金象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津洋、胡军、陈学东、高继轩、徐锋、申川川、黄强华、张保国、薄柯、范志超、侯岩峰、姜将、彭文珠、韩冰、徐平、刘岩、韩武林、郭伟灿、石凤文、花争立、王建中、刘东华、高纪明、金鑫。本标准为首次制定。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防护、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450L、贮存介质为压缩氢气、工作温度不低于-40℃且不高于85℃、固定在道路车辆上用作燃料箱的可重复充装气瓶。注:氢燃料电池城市轨道交通、氢能船舶、氢能飞行器、氢能发电装置等供氢用气瓶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