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疫结合病区建筑设计标准》是在对现有院区功能流程合理整合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平时及疫情时的功能设置,满足烈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作为封闭区域进行防控、救治的需要,合理配置筛查、门急诊、检验、检查、手术、重症监护、住院、人车洗消、后勤、供应、医废及垃圾暂存、太平间等功能的标准。标准要求医疗工艺应根据病区建设规模、科室设置、管理模式等确定,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标准内平疫结合病区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至上原则;满足应急防控需要的原则;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链原则;保护环境、降低污染原则;临时兼顾长远原则。所采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已被国家及地方淘汰的产品。平疫结合病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广西相关标准的规定。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农村牧区医疗与养老问题愈发突出,诸多因素制约着农村牧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发展,给农村牧区的医养结合服务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结合我国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地缘辽阔、居住较为分散等特点,为其提供流动医养结合服务并对服务效果进行综合全面的评价十分必要。本文件依托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专项“医养结合支持解决方案研究”课题,旨在为农村牧区流动医养结合服务工作质量开展全面评价提供技术支持,为规范农村牧区流动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有利保障。本文件提出了农村牧区流动医养结合服务评价原则,规定了评价内容、评价实施和评价结果。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机构对农村牧区开展流动医养结合服务的评价。自我评价及服务对象的评价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