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从150 kHz~5 925 MHz频率范围内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任何车辆、船、挂车、内燃机驱动的设备和任何用于车辆、船、挂车、内燃机驱动的设备上的电子/电气零部件。本文件中频率分布的细节参考了国际电信联盟(ITU)出版物及在中国的实际应用情况。本文件中的限值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使其免受同一车内零部件/模块产生的骚扰。
被保护的接收机类型包括:广播接收机(声音和电视),陆地移动通信,无线电话,业余的、民用的无线电设备,卫星导航系统(北斗、GPS等)、WiFi、V2X和蓝牙设备。本文件不包括保护电控系统免受射频(RF)发射、瞬态或脉冲电压波动影响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在其他标准化委员会出版物中。
本文件中的限值为推荐值,在车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可以更改。本文件也适用于车辆制造商、零部件和设备供应商在车辆交付使用后,附加和连接在车辆线束或车载电源连接器上的零部件和设备。
本文件定义的试验方法用于帮助车辆制造商和供应商改善整车和零部件设计,以确保车载射频发射控制在一定水平。
本文件中的辐射要求不适用于ITU定义的无线电发射机的有意发射,也不适用于相关的杂散发射。
注1:此豁免仅限于有意发射机产生的发射,它们以辐射发射的形式在测试布置中耦合到EUT的线束上。对于EUT射频有意发射产生的传导发射,不在豁免之内。
注2:除非在试验计划中对杂散发射的限值有约定,客户和供应商通常使用无线电法规管理射频发射机产生的杂散发射。
注3:适用性检查流程见附录A。
定价: 194元 / 折扣价: 165 元 加购物车
本文件规定的限值是用于对居住环境中使用的广播接收机在30 MHz~1 000 MHz频率范围内提供保护。但满足本文件的要求不能对距离车辆、船或装置在10 m内的居住环境中使用的新型无线电发射或接收机提供足够的保护。
注1:经验表明:符合本文件可以为用于居住环境中的其他发射类型(包括规定频率范围以外的无线电发射)的接收机提供满意的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可能对无线电接收造成干扰的电磁发射源。
这类发射源为:
a) 由内燃机、电驱动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车辆(见3.1);
b) 由内燃机、电驱动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船(见3.2),测量方式与车辆相同,除非在本文件中对它们的独特性能有明确的规定;
c) 配备有内燃机或动力电池的装置(见3.3)。
参照附录G的流程图来帮助确定本文件的适用性。
本文件不适用于飞行器、家用电器、牵引系统(火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和非完整车辆。对于双模式的无轨电车(例如既可用AC/DC电源驱动,又可用内燃机驱动),内燃机驱动部分属于本文件范畴,而AC/DC电源驱动部分不属于本文件范畴。
注2: 车载接收机的保护见GB/T 18655—2018。
本文件不包括车辆连接到电源上充电时的电磁骚扰的测量。用户可以参考对这种状况做出规定的测量方法和限值的相关国家标准。
定价: 76元 / 折扣价: 65 元 加购物车
GB/T 38364的本部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旋刀式草坪修剪机和滚刀式草坪修剪机(以下简称“草坪机”)安全要求的术语和通用试验方法,包括步进式(带或不带乘人附件)和坐骑式两种类型,并且配备了:
——金属切割装置,和/或;
——非金属切割装置,由一个或多个切割部件铰接安装在一个近似圆形的驱动装置上,切割部件依靠离心力来实现切割,且每个切割部件的切割能量(动能)不小于10 J。
本部分不适用于:
——机器人及遥控草坪机、甩刀(连枷)式草坪机、草地割草机、刀片往复移动式草坪机、牵引式/半悬挂式草坪机和除灌机;
——与农业拖拉机配套使用的切割装置组件;
——电动草坪机和以电池为动力源的草坪机。
注: GB 4706.1-2005和GB/T 4706.78-2005给出了关于步行控制的电动割草机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在本部分发布前生产的草坪机。
定价: 81元 / 折扣价: 69 元 加购物车
1.1 GB/T 38364的本部分规定了内燃机驱动的坐骑旋刀式草坪机和滚刀式草坪机(以下简称“草坪机”)的安全要求及其检验方法,草坪机配有:
——金属切割装置,和/或;
——非金属切割装置,由一个或多个切割部件铰接安装在一个近似圆形的驱动装置上,切割部件依靠离心力来实现切割,且每个切割部件的切割能量(动能)不小于10 J。
本部分不适用于:
——机器人及遥控草坪机、甩刀(连枷)草坪机、草地割草机、刀片往复移动式草坪机、牵引式/半悬挂式草坪机和除灌机;
——与农业拖拉机配合使用的切割装置组件;
——电动草坪机和以电池为动力源的草坪机。
1.2 本部分涉及在生产厂家合理预见的正常使用或误用草坪机时出现的严重危害,危害情况及严重危害事件(参见附录C)。
1.3 本部分不适用于在本部分发布前生产的草坪机。
定价: 70元 / 折扣价: 60 元 加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