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景用发光二级管(LED)灯(以下简称“LED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包括防触电保护为Ⅲ类,工作电压不超AC/DC12V,额定功率分5W到90W等多档。走线槽需光滑无毛刺,LED模块固定可靠。接线端子等符合相关标准,机械强度能承受0.7N?m冲击,防腐蚀,紫外线辐射符合规定。防尘防水达IP68,绝缘电阻不低于1MΩ,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有最小值。耐久性试验后能正常工作15分钟以上,功率不超额定值110%,功率因数≥0.9,光效、光通维持率等光性能也有具体要求。适用于水景、音乐喷泉、瀑布、喷水池等场所使用的发光二极管(LED)灯,不适用于游泳池、浴室等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场所使用的发光二极管(LED)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