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主要内容: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经营企业要求、入驻商户要求、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约定、知识产权日常管理、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专业市场内部专业市场经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处理工作。2.专业市场经营企业要求该部分明确了专业市场经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配置的机构设置和职责、人员配置和职责、设施设备、制度建立。3.入驻商户要求该部分主要对入驻商户知识产权保护的约定、应配合的工作和提交的材料提出要求。、4.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约定该部分主要规定专业市场经营企业和入驻商户签订合同应包括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以及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5.知识产权日常管理该部分主要专业市场经营企业的管理要求、日常检查、档案管理。6.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该部分主要按照纠纷处理流程对发起投诉、投诉受理、案件调查和分析评估、结果处理、其他投诉的处置、案件归档每个步骤进行规范。
本团体标准详细规定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资源配置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需求导向、优化整合、动态适应和保护创新;明确了资源要素构成,涵盖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并具体阐述了按服务流程、区域需求及企业规模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同时,标准还建立了服务效能的评估体系,包括服务满意度、服务产出和服务效率等评估指标,以及数据采集、量化评估和定性评估等方法。此外,标准还提出了服务效能的提升措施,如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服务协同创新等,旨在通过全面规范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创新发展。
本文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文件要求。本文件符合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兼容,本文件规定了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认定工作的认定原则、认定机构要求、参选要求、认定流程等内容: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认定管理规范的认定原则、认定机构要求、参选要求、认定流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认定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该部分列出了本标准引用的各类标准。3、术语和定义该部分对本标准中涉及到的有关术语进行了定义。4、认定原则该部分明确了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认定工作应遵循“依法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5、认定机构要求该部分明确了对开展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认定工作的机构应承担的职责和工作。6、参选要求该部分主要从参选案件、案件当事人、案件参与认定单位(人)、材料等方面对参选资格进行规范。7、认定流程该部分主要规定了认定的流程、认定依据、认定方式等内容。8、监督该部分主要对认定工作的监督方式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