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LED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和使用说明书。本文件适用于交流电源采用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直流电源采用额定电压250V(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额定电压380V供电),使用LED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疏散指示灯具、集中控制型及非集中控制型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本文件适用于与智能控制技术系统(例如:集成消防联动功能,系统为一个独立的局域网,采用RS232/RS485接口,标志CAN/Modbus协议连接控制技术系统;通过电力线载波通信控制技术系统;通过无线信号或物联网连接控制技术系统等)连接用的灯具本文件不适用于爆炸性环境中安装在煤矿瓦斯爆炸性环境中的Ⅰ类灯具,以及应急照明控制器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产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