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标准适用于对申报岭南气象公园试点建设地区基本条件的评价,也适用于对岭南气象公园建设的指导,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定义、岭南气象公园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以及评价细则等。(1)范围标准规定了岭南气象公园评价内容、评价方法,适用于对岭南气象公园试点建设申报地基本条件的评价。(2)术语定义对岭南气象公园、气象旅游资源两个术语进行了定义,定义时主要参照了《国家气象公园评价指标》(QX/T-2020-20)、《气象旅游资源分类编码》(T/CMSA0001-2016)。(3)评价内容及确定依据本标准设计的岭南气象公园评价内容包括气象旅游资源评价、科普体系评价、运营管理评价3个方面内容,其中气象旅游资源评价包括天气景观资源、气候环境资源、人文气象资源的评价及对风景资源组合的评价;科普体系评价包括对科学研究、科普设施、人员配备、科普活动的评价;运营管理件评价包括对开发条件、管理条件的评价。具体的内容确定上重点参考《国家气象公园评价指标》(QX/T-2020-20)、《气象旅游资源分类编码》(T/CMSA0001-2016)等行业或团体标准,以及《国家气象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引用、改进了部分评价内容和评价项目。(4)评价方法及确定依据评价方法主要规定了评价指标与赋分、分值计算、等级划分3部分内容。在评价指标与赋分部分,按照岭南气象公园的评价内容,对应的设计了评价项目,针对每个评价项目又设计了评价具体指标,然后对每个评价指标依据重要程度赋予具体的分值,最终形成3方面内容、9个方面的评价项目共33项评价指标的岭南气象公园评价指标体系,总分200分。各指标项分值确定上,每块内容所占分值参考的是现有《国家气象公园评价指标》同性质工作的成熟的评价技术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了岭南气象公园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气象旅游资源评价、科普体系评价、运营管理评价等分值所占比例。标准中给出了评价总分的计算方法,结合评价总分划定了岭南气象公园试点建设条件的4个级别。(5)评价细则及确定依据评价细则是对每个指标项打分的依据。标准针对33项评价指标,设计了每项指标的所达到的条件及对应的分值区间,以便于对拟开展岭南气象公园建设地区进行评价、打分。指标项所达到的条件根据前期的调查、申报地的基本情况以及前期试点评价的经验,部分参考了《国家气象公园评价指标》等文件,对应的分值区间的确定主要采用的是平均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