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预期在紧急医疗服务环境中使用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按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中指出的,预期在紧急医疗服务环境(以下简称EMS环境)中使用的ME设备和ME系统。
注1: 就本标准而言,制造商的预期已在使用说明书中指出。责任方和操作者必须意识到,任何超出制造商的预期用途的使用都可能对患者产生危险情况。
EMS环境包括:
——在紧急事件现场对尚未送往医院的受伤或患病患者进行处理和提供生命支持,以及在持续生命支持看护的同时,将患者送往合适的专业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看护。
——在专业医疗机构之间转运过程中提供的监护、治疗或诊断。
本部分不适用于仅在符合YY 9706.111中的家庭护理环境下使用,或仅在符合GB 9706.1(且不符合YY 9706.111或本部分)中的专业医疗机构下使用的ME设备和ME系统。ME设备和ME系统一般不会只用于一种环境。这些ME设备或ME系统可能用于多种使用环境,因此,如果它们也可能用于EMS环境,则包含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之内。
示例: 可同时用于EMS环境和专业医疗机构环境的ME设备或ME系统。
注2: EMS环境用ME设备和ME系统可在电源不稳定的地方和室外环境条件下使用。
注3: 本部分中带星号(*)的章和条在附录A中有相关原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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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重点研究在各类紧急事件中与使用电梯疏散人员相关的主要风险。
所研究的建筑物或其邻近建筑物发生紧急事件的类型是指火灾、洪水、地震、爆炸、生物侵袭或化学侵蚀、气体泄漏、雷击或风暴的袭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目的是提供一种与电梯和建筑物设计相关且明确的方法,从而确定所给出的设计是否能在可接受的安全等级内使用电梯。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考虑所有建筑物的全部风险,同样也不考虑所有电梯都具有所述及的全部功能。根据所给建筑物的重要性、功能、容积率、状况、地理位置、使用、规模等来确定建筑物易发生的事件是建筑物设计者的职责。
确定电梯是否能够作为一座给定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工具,这不是也不可能是电梯制造商的责任,做出该决定应该是其他有关人员的职责。电梯制造商仅能提供一些关于特定电梯所设计的能力或在某个特定情况时电梯状况的建议。
本报告中采用的方法可应用于任何规模的、新建和在用的建筑物,但实践证明应用于在用建筑物中是难以实现且不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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