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基于最小必要评估原则(方法)的车载应用程序使用权限评估规范的权限分类和使用场景、基本原则、车载应用权限申请使用、数据管理要求、车载系统权限管理要求、权限申请使用最小必要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种制式的智能网联汽车终端及汽车终端上的应用软件,其他终端也可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CAS749—2023汽车智能终端开放权限的分类分级指南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3.1术语和定义3.1.1智能网联汽车intelligentconnectedvehicle指车联网与智能车的有机联合,是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人、路、后台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安全、舒适、节能、高效行驶,并最终可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3.1.2车载应用程序automobileapplicationsoftware安装在汽车智能终端内,能够利用汽车智能终端操作系统提供的公开开发接口,实现某项或某几项特定任务的计算机软件。3.1.3汽车数据automobiledata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3.1.4汽车数据处理者automobiledataprocessor是指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包括汽车制造商、车载应用程序和第三方硬件供应商等。3.1.5告知同意informconsent车载应用通过弹窗或产品界面等方式提示通知个人信息主体知晓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及其有关规则,并获个人信息主体做出自愿、明确授权的行为。3.1.6去标识化de-identification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3.1.7最小必要原则theprincipleofminimumandnecessity在车载应用处理汽车数据时应遵循以下最小必要原则,即处理的汽车数据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限制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进行与处理目的无关的汽车数据处理。3.2缩略语APP应用软件(Application)SDK软件工具开发包(SoftwareDevelopmentKit)